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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章(1 / 2)





  【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为天下谷,常德乃足,复归于朴。】

  “荣”,是比喻尊贵在上。“辱”,是比喻卑贱在下。人若有荣贵,当守之以污浊,如是则天下归之,如水流入深谷一般。“荣”、“辱”二字,紧密相连,而且时刻都在变化之中,无论是荣是辱,只不过是时空的瞬间闪现而已,所以不能固执一端,而以执中为度。

  就显态物质世界而言,譬如草木之壮为荣,草木之谢为辱。就人世间而言,富贵为荣,贫贱为辱;功名显赫为荣,默默无闻为辱;受人尊敬为荣,被人欺侮为辱;得之者为荣,失之者为辱,等等。

  但从事物的另一面来说,凡事得其理为荣,不得其理谓之辱。荣者,是我加之于人,世人皆喜好;辱者,是人加之于我,世人皆厌恶。但人们有所不知,自己所习惯的好恶,所处所遇的境况虽然不同,但在真理面前,却是人人平等。虽然暂时受辱,若是得其理,则其辱未尝不是荣;若是失其理,暂时得荣贵,则其荣未尝不是辱。

  古往今来,不少尽忠报国者反遭奸臣陷害,为坚持正义反而含寃受辱,好心助人反遭误解等史例,举不胜举。诸如卖身投靠所得的高官厚禄,沽名钓誉所获的名誉地位,不择手段所得的荣华富贵等等,皆属此类。

  荣辱互含,彼此相得,各有其理,相互转化。荣辱的互变互化,深蕴着辩证之理。往日之荣,未尝不是今日之辱;今日之辱未尝不是明日之荣。唯有道德真理永恒。所以圣人贵于得理,不计较荣辱得失,视荣辱为晨露。

  荣辱皆是身外之遇,只不过是暂短的过眼烟云,不应生取舍之心,不当起好恶之念。生死富贵,不动其心,名利货乐,不乱其志。有道之人,置个人荣辱于度外,以天下之荣为荣,与天下人共其荣,则天下可以保其荣;以天下之辱为辱,与天下人共守其辱,使天下不陷于辱。

  “知荣守辱”之义,“知”者,知世人之所好荣,而我却不贪不好。“守”者,守众人所恶之辱,而我不厌不恶,甘心守辱。如此颠倒而行,逆而修之,不好不恶,无心处世,执两用中,心如立于虚谷一般,谷神就能应而不缺,虚静空明。圣人之心,容而不有,虽也常遇荣辱之事,但无荣辱之心,圣人心胸宽广含宇宙,能容天下能容、难容的一切事物,故曰“为天下谷”。既能为“天下谷”,谷神与天地融合,真炁常盈,真德常足。

  “谷神常盈”者,是因为能常虚其心。“圣德常足”者,足之以理也。圣人之德既足,则天下之德亦足,圣人以天下之足为足。天下之德既足,天下一体,万民一德。故曰“为天下谷,常德乃足。”

  细想天下之事,无不是自虚谷谦下而起。“万丈高楼平地起”。人能以卑下自处,养谦虚之德,万事皆可得其荣。常德既足,忘荣忘辱,不好不恶,是谓有道之天下,天下必归之于朴。故经言“复归于朴”。“朴”者,浑全未解也。大道本浑全,故以“朴”取喻之。天下既归于朴,则圣人之心,同于天下人之心;天下人之心,同于圣人之心。圣人与天下人心心相通、相同,心同、理同、德同,而道即同,大道浑全于天下,天地人万物为一体。圣人之德化至此,可谓天下复归于朴矣。

  【朴散则为器,圣人用之,则为官长,故大制不割。】

  道朴未散之先,就像一根圆木,尚未解开制成器具,故称之为朴,不以器为名。大道动而散万殊,形而上之朴既散,而后才化成有形有象的天下器物。此段四句经文,是说大道之用有隐有显,有阴阳之变动,所以才有雌雄、有白黑、有荣辱等对待。雌雄、黑白、荣辱等等阴阳变化的万物万象,都是道朴散化为万器的应用。

  “朴”者,浑全之木。朴木未被刀锯斧劈散割之前,可大可小,可曲可直,可长可短,可方可圆,无施而不可。“朴散为器”,既被散割制成器具之后,器之大者不能再小,器之小者不能再大;器之曲者不能再直,器之直者不能再曲;器之长者不能再短,器之短者不能再长;器之圆者不能再方,器之方者不能再圆。欲返其本,再还其朴,则已万万不能。

  大道之朴分散以后,则为万器之用。以此比喻世间万事万物,皆同其理。道散则为天地万物,流为阴阳五行。经中之内涵,其意正在欲使天下保持道朴之不散,使人人还淳返朴。故曰“朴散为器。”

  纵观显态世间人们的一切有作有为,及其孜孜所求者,无论是有形的或无形的,无非是物质之“器”而已。皆是远离大道,舍本逐末,在“雌雄”、“黑白”、“荣辱”等私欲的小圈子里打转转,沉溺在荣华富贵、物质享受的苦海中不能醒悟,陷入阴阴的捆绑中不能解脱。

  “圣人用之,则为官长”。天下之物器,有道器,有凡器,都是大道所化生。器之应用,全在于德,即使一般凡物之器,若是圣人以德用之,则此器已非凡器,而名为“官长”。何为官长?公而无私谓之“官”,主宰万物为之“长”。“官长”,就是以天下之至公,公于天下;以天下之共宰,宰于天下。圣人以大道为官长之体,以雌雄、黑白、荣辱、知守,为官长之用。故曰“圣人用之,则为官长。”

  大制之圣人,如此“官”之于天下,如此“长”之于天下,则天下自然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天下自然常德不忒,复归于无极。天下自然常德乃足,复归于大朴。归于朴,即是归于道,则天下与道为一,雌雄一志,黑白一致,荣辱同观。如此,则太朴之道,不勉而自至。

  所谓“大制不割”,是说圣人以大道制御天下,无为而为,自然而然,虽宰制而不离于道,不伤割其朴,治身则以无心克制情欲,养性则不害精神。“不割”,就是不离、不害之义。器是道之子,道是器之母;道是器之体,器是道之用。道可以主宰器物,而器物不能主宰道,这就是圣人执本御末、大制不割之道。假若离开道本,以末为本,以器为体,必然以小害大,以末丧本,梏于形器之小,执于有为之私,永得入于真道。故曰“大制不割”。

  圣人化天下,皆是无为而为,不离于道,不用后天有作有为,如疱丁解牛,操刀游刃,若然无事而已。

  【本章说解】

  本章经旨,太上反复以“雌雄”、“黑白”、“荣辱”等对立关系,教人认识大道之理,体认大道隐与显、阴与阳、有与无、体与用等整体观、辩证观,以纠偏而成全,以防陷于一端而离道。无中之有,乃是大道之体;有中之无,乃是大道之用。以体言之,虽说无中之有,实则未尝有也;虽言有中之无,又实则未尝无也。其体其用,本无方所可求,亦无始终可见。

  大道之体虽不可求,但大道之理却实存;大道之形虽不可见,但造化万物之显迹,则天下处处可见。是故圣人穷其理以尽其道,就其有以探其无,以其无而探其有,以明示大道自然演化的规律。

  人虽为万物之灵,但也不过是半阴半阳之体,生存在三维空间,受后天识心欲望的种种污染,先天本性被物尘蒙蔽,故往往失之偏颇,难识大道真全之貌,以致自陷苦海不能自拔。圣人悲悯天下人们只知显,不知隐;只知阳,不知阴;只求荣,不守辱;只知雄,不守雌等种种偏差,因此而丧失常德,失去婴儿之朴,不能回归太初复无极,所以在本章反复类比,循循善诱,以示人返朴归根之道。

  本章大旨,在于教人返本还源,复归自然之道。河上公称本章命名为“返朴”。所谓“朴”,徐灵胎在《道德经注》中曰:“朴者,不雕不琢,无一物之形,而具万物之质。散者,离其本真,加以造作之工,一有造作,则随人所为而成一器,此物不能为彼物,而太朴离矣。”大道之朴本为一,流散以后,则化为万物;万物又复返归为一道,万又化为一,如此循环往复,运化不息。大道之理,至简至易,唯一也。故世间愈复杂的东西,离道朴愈远;而愈简单、愈质朴的东西,愈接近于道。这是至理。

  世人之心,往往被欲妄阴贼捉弄,认假为真,以假乱真,妄造妄作,越抹越黑,离朴愈远。返朴归真,是道家一贯的思想。《庄子》一书中有“凿开混沌”的寓言,是说南海之帝名“倏(shu)”,北海之帝名“忽”,中央之帝名“混沌”。倏与忽常受到混沌的恩惠,想报答他。说:人们都有七窍,用来观物、听声、饮食、呼吸,而混沌却没有。于是便着手为混沌开凿七窍。自此每日凿一窍,结果“七日后而混沌死”。这个寓言是对后天识心有为所造成恶果的比喻,是生动而绝妙的形象写照,也验证了先辈所云“有为般般假,无为处处真”这句话的真实不虚。修真人当从此例中深思之!

  人往往都有好心办坏事的教训,究其原因,无不是后天识心作为的结果。人的知识总是有限的,即使一个聪明绝顶的人,在自然真理面前,也实在是微不足道。更何况往往掺杂着私心欲望,行事接物,必然难以符合自然法则,因之往往事难圆满,甚至碰得头破血流,也百思不得其解。其实原因很简单,盖因丧失了先天道朴之故。

  此章重在言圣人“以无驭有,知彼守此,知子守母”之道,以“知之”为用,以“守之”为主宰。雌雄以刚柔而言,黑白以明晦而言,荣辱以贵贱而言。以婴儿言其柔,以无极言其虚,以朴言其质,括而言之,皆是指“常德”而言。经中反复类比,以明示大道之理。天下事理,刚不生于刚,而生于柔;明不生于明,而生于晦;贵不生于贵,而生于贱。刚、明、贵三者,皆是物之末也,去道已远;柔、晦、贱三者,虽也是物之一端,而离道却近。此即圣人所言“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”,“既守其母,其子必归”之真意。

  所谓“为溪、为式、为谷”者,皆是言真常之德。所言“婴儿、无极、朴”,皆是人本有之道性。朴可制为器,而器不可为朴。圣人执其本,故为母不为子,为朴不为器,皆是正其本而已。若能固守道本,虽以至刚而决断天下事,以至明照天下情,以至贵莅天下贱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,功而不居,何割之有?假若逐子弃母,逐物弃道,必然与道相争相刃,相割相离,莫之能止,心身尚不能治,何况家国天下乎?

  自然章第二十九

  【将欲取天下,而为之,吾见其不得已。】

  “将欲取天下,而为之”。在圣人看来,天下之事,都是自然而然,皆不可有为而作。一芥(ji,小草)之微,尚且不可妄取,更何况偌大之天下,人力本不可取,亦不可强为。古之圣人,虽有不得已而取,不得已而为之事,虽有“取”之名,但实际上未尝是有意去取;虽有“为”之名,实际上未尝有心去为。只是因为阴阳消长的运转,世事气势之盛衰,自然大道定数之使然,而不得不取,不得不为,并非有心去取去为。譬如虞舜顺应自然,以让而有天下;周武伐纣,以救民于水火,以伐而有天下,此皆非舜帝、周武武之有欲有为。无论舜之“让有”,或武之“伐有”,其形式虽然有异,其其道却相同,都是出于“不得已”而为之,并非有心去取,亦非有意去为,一切都是自然运势的必然,并没有掺杂个人后天的欲心妄为。这就是“将欲取天下而为之,吾见其不得已”之义。

  天下朝代的更迭,看起来是人为的有欲夺取,其实其中也有必然的规律。每一个朝代的兴衰荣辱,既有时空运转的气运之数,也有为政者道德因素的影响。此所谓“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”。天下有为之政,都是“不为而不得已,愈为而愈不得已”。

  大道之本体,本是清静湛寂。奈何世人不知大道真谛,终日只在有为法中追求,不向无为法中体认。人身难得今已得,本该保身以载道;迷蒙红尘忘归路,反致害身失道身。此皆是不守身中清静无为之神器,妄为妄执之过,故才有此害身失道之患。

  【故物或行或随,或呴(hou)或吹,或强或羸(li),或载或隳(hui)。】

  这四句话,是言人的四种不同类型和态度。

  故物“或行或随”,是指人的处境地位的不同;“或呴或吹”,是说人的感受不同;“或强或羸”,是指人的体质不同;“或载或隳”,是说人的生命运势、事业成败的不同。“呴”音吼,张口缓慢嘘气之状,即俗所称之“哈气”,呴气缓而使人温暖。“吹”即吹气,吹气急使人感觉寒冷。“羸”,瘦弱。“隳”,音灰,毁坏。此段经文是说,不但制天下有自然之道,世间一切事物皆有自然之道。大至国家天下,小至日用家常,乃至人的一行一随,或呴或吹,或强或羸,或载或隳,皆含有自然道性之理,也都有其各自的个性特征,及其内在的自然规律。所以做人处事,桩桩件件,当思悟其理,不可莽撞妄为,不可强执己见,不可强求一律,而应当尊重人事物的自然属性,随时顺势,方合自然法度。倘若强为强执,勉强作为,那样必然是在行动之间,就有隐患跟随其后。若欲呴之以暖,必有寒随之以吹;若欲恃之以强,必有弱者袭之于后;若欲载之以成,必有隳者毁之其败。此皆是一阴一阳、一正一反互相作用的物力所然,是事理气势之不可避免,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。

  天下之事,只有无为自然,才是从根本上避免偏差失误的唯一途径。一个人无论多么聪明智慧,只要动了后天识心,即使你用锦囊妙计,或是用后天有为做得天衣无缝,也仍然不是自然之道,必有违背客观自然规律之害。这就是人的后天知识及其行为的局限性,此正应验了常言所说的“人算不如天算”的正确性。

  由此可知,无论治身治家,也无论治国平天下,再好的有为之方,再英明绝伦的治世者,远不如无欲无为的用中之道。一个智慧的领导者,无论其地位的高低,权利的大小,只要具备厚德,并能顺其自然之道,上不违于天时,下不逆于人事,不动心用神,一切惟以神用,以先天驾驭后天,后天服从先天,则可以归于自然自在矣。倘若不然,行者必有随,嘘者必有吹,强者必有嬴,载者必有隳。虽欲为之执之,只图眼前,不管长远,一意孤行,陷入阴阳,待到势极而尽,未有不失败者。故曰“或行”、“或随”、“或呴”、“或吹”、“或强”、“或羸”、“或载”、“或隳”等句,其义深邃(sui),当参悟之。

  【是以圣人去甚,去奢,去泰。】

  此三句,是总结上文之意。

  所谓“去甚”,就是不偏执过分,行执两用中之道。凡是不循自然之道,妄动妄为,谓之“过甚”。做人处事,皆宜平和,处人以和为贵,财气以和为生,人身以中和之气为宝。凡是偏阴偏阳,偏强偏弱,偏刚偏柔,都是“过甚”,皆不合中道,都应当去除之,校正之,使其归于中正,趋于中和状态。这种“去甚”的执中之法,虽曰有为,而却等于无为;虽曰有作,而亦同于无作,因为它合乎道性法度。故可以有无相生,左右逢源,无在不得其宜矣。

  “去奢”,就是弃绝奢侈浮华,不贪图享受,不贵难得之货。凡是奢侈者,皆是不识大道,不务真诚,人生之路偏离了正确方向,所以衣食讲求奢华,日用过费不节,损失先天福根。圣人之所以“去奢”,在于涵养俭德。人的生活愈俭朴,其德愈厚,其道更真,故圣人去奢而从俭。修身如此,治家治国又何尝不是此理?

  “去泰”,法令过苛谓之“泰”。圣人去泰,是说圣人治世,不用立法设禁,不用苛政欺民,而是行无为之治,以道德治化人心,不束缚人民的自由,尊重人的天分自性,因势利导,以导化其归道成真。“泰”还有骄傲放肆,不安本分,恃强好胜之意。“去泰”,就是要人去掉恃才傲人,自以为是,固执己见等骄傲自满的心理病态。

  “去甚”、“去奢”、“去泰”之“去”,就是摒(bing)除过分、保持中和之意。圣人处世不为己甚,不过柔,不过刚,以菲薄自安,以简默自处,此即是“去甚”之义。坚守至诚,不尚奢侈,不慕浮华,不贪求享受,俭朴敦厚,此即是“去奢”之义。处事平实,语言安静,顺天之理,体人之宜,不敢侍傲,不敢占先,此即是“去泰”之义。陆佃在《老子本义》中说:“去甚,慈也。去奢,俭也。去泰,不敢为天下先也,三者乃圣人之有天下也。”圣人能去此三者,静处中和,无心无为,所以能治人心,能治天下,而大道自归之。

  【本章说解】

  此章经旨,深诫在上者勿以有为用事,勿妄用神器,以免空耗精神,避免败失之害。世间事物的自然规律,有的前行,有的后随;有的轻嘘,有的急吹;有的强壮,有的瘦弱;有的安全,有的危险,其中自有其内在、外在的诸多原因,但总不离自然因果规的制约。因此圣人不执己甚,不尚奢侈,不敢占先。天下之大,万有不齐,错综复杂,所以不能以私智强为,只能顺其自然规律,当行则行,当止则止,因事顺势,无为而处。

  自然之道,守之则贵,行之则利。守之者,天德在我,无欲无为,不生败失之患,所以贵莫胜焉。当行之者,是道则进,顺天应人,不起机智之诈,不用后天之识,因事处事,因物付物,如此才能无往而不利。

  经中所谓“神器”者,即被人们称为“神乎其神”的自然大道也。天地之道,本是无为,万物自化其中。试观天地初生之时,乾元资始,阳动而行先;坤元资生,阴来而随后。一动一静,互为其根。天地阴阳二气,由伸而屈,吸之则油然而呴;气之由屈而伸,呼之则悠然而吹。天地之道的一张一弛,才使生气通畅,万物滋生。至于万物在享受天地阴阳二气质量与数量的多寡不同,所以万物的禀性刚柔特性也各各有异,或受气多而精强,或受气少而精弱,所以才造就了林林总总大千世界的万有万异。

  大道生物的特性不同,故有时而伸,气机蓬勃上升;有时而降,气机油然下隳。虽千差万别,但皆是天道之自然,非人力所能改变。非自然,万物不能形交气感,不能妙化万物;非自炁,阴阳二气不能摄生,日月便不能焕发神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