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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节(1 / 2)





  有人神神秘秘的说,“那是前朝余孽,妄图复辟。”

  甚至走在街上,听人说话的内容,也基本在讨论发生在洺城酒家里的事情。

  其实琉夏也不知道官府抓的到底是什么人,但是就以只言片语来判断,这些流言都非常的离谱。

  还好没走出去多远,琉夏就看到一个卖馄饨的夫妻小店,“就这家吧。”

  “也行,先垫垫肚子。”穆滨城一直觉得像混沌这种汤汤水水的东西,他是不怎么能吃饱肚子的。

  实际上不只是琉夏觉得很饿,穆滨城也觉得很饿。他早上吃的虽然比琉夏多,可是玉米糊糊这种东西,在他的认知中,也属于汤汤水水的范畴。

  琉夏看了穆滨城一眼,“要不然我们问问老板,有有没有卤菜酱肉什么的。”

  跟穆滨城朝夕相处几天,琉夏也见识到穆滨城惊人的食量,他每餐都要打一到两只野鸡野兔之类,除了极少一部分进了琉夏的肚子,其余的部分,穆滨城能吃得干干净净。

  每次看到穆滨城不显粗鲁,但绝对迅捷进食的速度时,琉夏都觉得很神奇。但食量和武力两相对比,琉夏又觉得能够理解了。

  只是不管是食量,还是武力,单单看穆滨城的外表,都无法联想到他的身上。

  可惜这家店只卖混沌,不过味道挺好,鲜甜的肉馅,骨头熬制的浓汤,几滴香油,几片清爽的菜叶,

  琉夏吃了一碗,就觉得很饱足了。穆滨城也吃了一碗,尝尝味道。

  “要不要再来一碗。”琉夏望着他说。

  “算了。”穆滨城觉得喝太多汤汤水水,吃不饱不说,主要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茅房里。

  “老板,结账。”穆滨城大声叫道。

  “来了。”老板回应道。

  别看这家店面小,食客却很多,男女老幼什么人都有。老板两口子一直忙的脚不沾地,又要包混沌,又要煮,还要上菜,收钱,收拾桌面给下一波客人。

  所以老板虽然回应了穆滨城,可是在此之后,他上三碗混沌,又收了另一桌的钱,才轮到琉夏他们这一桌。

  “两碗馄饨,六文钱。”老板一边说,一边随便收走他们面前的碗。

  老板将穆滨城给他的钱收进围裙的口袋里,穆滨城问道,“县城那里有大的绸布庄。”

  “都在码头那边,你出门往南边那条巷子,直接走先去就是了。”

  琉夏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,就是人们赶集卖东西的地方,出来馄饨店,没走几步路,就看到一个猪肉铺。

  现在肉铺里的肉已经所剩无几,但是穆滨城他们还是选择进去买点儿,因为再不买,等下可能真的什么都没了。

  肉铺里有三个人,一个膀大腰圆的人,穿着一件泛着油光绸衫,闲闲的坐在一把椅子上,衣着跟长相看起来不伦不类,但是让人一看便知,他是这间肉铺的老板。另外还有两个伙计,一个在后面擦洗刀具案板,一个在规整摊子上所剩不多的肉。

  这样一看,果然是一副准备关门的样子。

  看到穆滨城他们进来,伙计还是十分热情的招呼他们,“客官买肉啊~”

  最近天起越发炎热,他们肉铺的生意就不太好,每天杀一只猪,都不一定卖的完。虽然卖不完他们这些伙计就可以跟着吃肉,可是看着老板黑成碳一样的脸,顶着老板娘那几乎要放箭一样的目光,再好吃的肉,吃下去也不好消化啊。

  摊子上一共就只有半扇排骨,一块血脖肉,两块精瘦肉,还有就是一些不成形的碎经碎肉。另外还有一堆剃下来的骨头,不过那是有饭馆定下来熬汤的,每天等收摊之后让伙计送去。

  琉夏看着肉摊上半扇排骨眼前一亮,“排骨怎么卖。”

  “排骨六文钱一斤,您要是全要的话,就给您算五文。”坐在后面的老板说。

  老板看琉夏的眼神,觉得今天自己的这扇排骨是有着落了。其实排骨不好卖,一般的小门小户肚子里都缺油水,所以肥肉是最好卖的,瘦肉就没那么好卖了,可至少也是纯肉,便宜点基本也能卖掉。

  就是这排骨,除非遇到有人家里办红白喜事,不然就不好卖了,因为都嫌它尽是骨头没肉。当然排骨的味道好,这点老板是知道的,也有比较富足的人家,为追求味道,要买排骨吃,可是今天不就是没遇着吗。

  但是看琉夏他们两人的穿着,老板觉得,他们肯定就是自己等的,追求味道的人。

  然后就听穆滨城说,“排骨全要了,另外再来一块瘦肉。”

  这对老板来说简直是意外之喜,“那行,瘦肉本来是七文钱一斤的,我给您算六文。”

  “排骨六斤一两,就六斤吧,三十文。瘦肉两斤半,十五文。一共是四十五文钱。”

  穆滨城把钱付了,“东西先放着,现在提着也不方便,等下我驾车来拿。”

  老板收了钱,一张胖脸笑的见牙不见脸,“行,要是我收摊了,就留个伙计在这儿守着。我每天要杀猪,收猪,住在乡下。”

  等到接下来的粮油店,穆滨城依旧是先给了钱,但东西放在店里保管。

  粮店到不会正午就关门,而且外粮油店不光是卖各种粮食,还卖一些盐,糖,酱油,醋,油,还有一些常用的香料,酱料。

  “精米一百斤,八十文钱。十斤菜子油,三十文钱。盐五斤,三十文钱。糖一斤,五文钱。酱油,……常用香料半斤,二十文钱。一共是两百一十一文钱。”掌柜一边打着算盘,一边给穆滨城报价。

  给钱之后,和掌柜交涉好,琉夏他们才出发去码头那边。

  来到一家绸布庄,琉夏计划着要买的东西。

  除了垫床板的棉被,床上用的被单枕头还要蚊帐都得买,还要买两套以备换洗。另外还要买些粗布,虽然已经决定不种地,可是穆滨城要打猎,也不能穿太好的衣服。

  因为穆滨城对家里内务的事也不是太了解,所以全凭琉夏做主。

  另外也不能完全不种地,只是不种粮食,在自己门前种点小菜还是要的,否则岂不是要天天上城里来买菜。所以琉夏觉得自己也要做两件干活时候穿的衣服。

  想象着自己种的菜,绿油油的生长起来,在一栋石头房子的前面,屋后有山凹中送来的阵阵凉风,这犹如田园诗一般的画面,岂不惬意美好。

  还在幻想田园诗一般美好场景的琉夏,不知道自己特意做两件干活儿穿的衣服的行为,在那些真正农民的眼里,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。因为大部分人,每一个季节,能有两件换洗的衣服,都已经是家境宽裕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