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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节(1 / 2)





  小老虎忘性大,王花蓓下定决心回去后要给他紧紧皮之后,就暂时把这事放到了一边。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教训小崽子,而是找工作。

  体育老师当不了,动物演员不能当。那还有什么适合她的?

  俞知乐给小老虎换了个新玩具,看着小家伙抱着他前儿才新买回来的地球仪玩得不亦乐乎。俞知乐收回视线,打开电脑里的资料库搜索了一番,想从中找到适合王花蓓的,然而找了半天,还是无果。

  直到拉到最下面,俞知乐这才看到个可能合适的:“宠物医院医生助手,你觉得怎么样?”

  “宠物医生助手要做的事不多,也就给医生递递医疗器械,帮忙安抚动物之类的。不需要太强的专业知识,对你来说,简单地培训一下就能上岗。”

  虽然不是妖精,不过俞知乐对妖精还是有所了解的。老虎是百兽之王,王花蓓天生就对修为比她低的妖怪有一定程度的威压。妖怪都这样了,更何况是普通动物,她去干这个,正经挺合适的。

  宠物医生助手这个职业,王花蓓不大了解,俞知乐三言两语的解释不清楚,索性直接把电脑屏幕转向她,让她自个看。王花蓓对着屏幕一目十行下来,恍然大悟:“这不就是让我吓唬小妖么,这个我在行!”

  王花蓓还没成精的时候,在森林里一声吼,都能啸镇山林,小动物们听到了吼声都得老老实实地趴下。现在她都是有着千年修为的妖精了,让她指挥几只没开灵智的小动物有什么难的。

  不就是让不想洗澡的宠物乖乖洗澡,不想剪毛的宠物乖乖剪毛。不想吃药的宠物乖乖吃药,不想打针的宠物乖乖打针么。简单!

  别管多调皮的宠物,到了她面前,她看一眼就老实了。王花蓓顿觉,这简直就是世界上最适合她的工作了,完全就是量身定做!

  反倒是俞知乐闻言,吓了一跳:“有些动物胆子挺小的,你别到时候再给人家吓出事来。”

  “现在很多宠物家庭地位都挺高的,跟他们的家人差不多。”真要吓出事来,人家能轻饶你?后果不比在小学里当老师,气急打了人家孩子小。

  王花蓓带孩子没什么经验,她一只未婚老虎,这么多年来,她总共也就带过身边这只气死人不偿命的小老虎一个,别的还真没。不过带孩子没经验,不代表她对小动物也没辙。

  老虎百兽之王的名头是说着玩的?

  她天生就知道怎么管理群兽。

  “放心,我有分寸,到时候控制着点威压就好。”王花蓓信心满满。

  “那就这个了?”俞知乐有些不放心,又问了一遍。直到王花蓓再做过保证后,俞知乐这才点头,给她开了推荐信。介绍她去国家动物园合作的宠物医院那里上班。到时候医院会给她安排培训。

  至于薪资待遇,医生助手毕竟不是医生,没那么忙,专业性也没那么强。要求低了,相对的,工资也就没有那么高。不过低也低不到哪去,反正比外面随便打份零工要来得高。足够养活两个人了。

  既然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工作,接过推荐信,王花蓓道过谢后,一把抢走小老虎手里的地球仪还给俞知乐,拉着小老虎就往外走。准备趁着天还早,赶紧去报个到。

  走的时候小老虎还有些不情愿,觉得俞知乐这边好玩的东西多,他还没玩够呢。不过被他姨姨一威胁,一想到这是去面试,关系到他姨姨的工作问题,也关系到他能不能成功地留在人类社会里。小老虎想了想,最终还是乖乖地就范了。

  族里的长辈教导过,做虎不能学老鼠,鼠目寸光要不得。他得看长远一些,只要他成功地留在人类社会里,以后玩的机会还能少?

  不能因为贪图一时的玩乐,而放弃了长久的打算。

  送走了一大一小两只老虎,俞知乐终于闲下来,有空给顾爸爸打电话,定个农家乐房间的时候。才刚刚订完,电话都还没挂下,就看到有个杀马特少年哼着歌走了进来。

  “顾叔你一定要记得给我留着,到时候我要带朋友过去玩。嗯,好,我就知道顾叔你最疼我!那我先挂了。”看到人,俞知乐连忙挂下电话。

  说是杀马特,这话其实有些冤枉对方。来人只是有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而已,还不是爆炸头。顺滑的长发在脑后扎了个低马尾,脸上干干净净的,没化妆,也没鼻环唇环,衣服也穿得比较邻家。尤其是鞋子,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,款式做工看起来特别好,但却不是杀马特喜欢的风格,反而更贴近普通人的审美。

  这是一个乍一看杀马特,仔细看,又有点像艺术家的少年。

  看到俞知乐,少年嘴里的歌就停了,人也很有礼貌。一进来就主动问了个好,完了还自我介绍,总之一点都没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。恰恰相反,他一脸的乖巧。

  “我姓吴,口天吴,叫吴功。本体是条彩色蜈蚣。”说着,吴功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,他来人类社会也有段时间了,当然知道人类的审美。不过这头发还真不是他故意染的,他化形以后就这样了,估摸着是受了本体颜色的影响。

  普通蜈蚣当然没有这么多颜色,顶天了也就三种。背部一种,腹部一种,足部一种。吴功大概是变异了,反正他一出生,身上就有好几种颜色。小的时候体型小,还看不分明。越长大,他身上的颜色就越明显,赤橙黄绿青蓝紫,爬在墙上的时候,墙面上跟挂了道小彩虹似的。

  吴功开灵智后,一度担心自己的人形皮肤颜色也会是七彩的。好在这种可怕的事最后没有发生,皮肤还是正常的,虽然白了点,不过也没太离谱。看起来只是比一般人白皙一些,不算什么。头发倒是变成了彩色,头发彩了总比皮肤彩了好看。吴功他还算能接受。

  起码前者还能出门,最多被人多看几眼。后者他想出门,都要做好被人当成神经病的心理准备。要不然就得找个行为艺术的借口。不过一次两次能说是行为艺术,次数多了,这借口也就不能用了。所以化形以后,看到自己的样子,不得不说,吴功简直就是狠狠地松了一口气。

  彩色蜈蚣?

  俞知乐闻言,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品种,不过反正是蜈蚣就对了。这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,俞知乐把这事抛到一边,开门见山,开始问正经事:“来找工作?”

  “不找工作,我是来申请创业补助的。”吴功摇了摇头,脑后的彩色头发跟着晃了晃:“我想开家手工鞋店,让更多的人穿上我做的鞋。”

  吴功的本体是蜈蚣,蜈蚣又叫做百脚虫,可想而知脚有多少了。虽然没到百脚那么多,但也比一般动物多上不少。吴功平常没什么爱好,就是喜欢做鞋。喜欢到什么程度呢?他给自己的人形做鞋也就算了,还曾经给自己的本体也做了一批鞋子。每只鞋子还都不一样,图案款式各不相同。

  那么多脚,别说做鞋了,做完鞋子,光是穿上,就花了吴功不少时间,不过吴功还是乐此不彼。闲着无聊的时候,给自己做了不少,时间就了,就锻炼出了一手绝佳的做鞋手艺。

  作为鞋子的狂热粉,时间久了,吴功就开始不满足于给自己做鞋。他开始想要让其他人也穿上他做的鞋子。不过等身边的亲友家里都已经堆满他做的鞋子以后,吴功总不能再硬塞过去。再说了,就光那几个人穿有什么意思。

  这么想着,吴功把目光投向了全华国,甚至全世界的人身上。

  不过开店卖鞋,和自己平常做着玩不一样。开店需要的鞋子数量多,光是原材料就要一大笔钱,再加上店铺仓库,房租也是支出。吴功手里可没那么多资金,想来想去,吴功就把主意打到了俞知乐身上。

  “鞋店?”打从吴功一进来,俞知乐就注意到他脚上的鞋子了,闻言,便忍不住问道:“你脚上穿的鞋子就是你自己做的?”要真是这样,这手艺,开店绰绰有余啊。

  吴功点了点头,还从口袋里拿了双超级迷你的小球鞋出来,递给俞知乐:“来之前不知道你的尺码,没敢乱做,怕不合脚。”这双鞋就不一样了,小有小的好处,不能穿,却可以拿来当摆件。随便放在哪里,都又别致又好看,不落俗套。

  来之前,他就想着要准备个样品。虽然他脚上穿的鞋也是自己做的,不过到时候总不能当场把鞋脱下来给人看,太不雅观。为了不失礼,吴功特意做了这双小鞋子,果然派上了用场。

  俞知乐接过小鞋子看了看,这手艺真是绝了。是现代的款式,但是做法完全不是现代工艺。明明是双球鞋,看着却比绣花鞋还精致。

  批,这笔创业资金绝对得批。不批对不起人家这手艺。

  “除了球鞋,我还会做别的。像是夏天大家爱穿的凉鞋、拖鞋。女孩子喜欢的高跟鞋,男士的皮鞋。只要有材料,要什么样的,我就能做什么样的。”吴功还不知道俞知乐的想法,他心里想着,要让人家批资金,自己总得显露显露本事,不然人凭什么给你批?于是吴功难得厚着脸皮,当了一回王婆。

  实物就摆在眼前,俞知乐丁点不觉得吴功这一番话是在自卖自夸,反而觉得他太过谦虚。

  谦虚得都有些腼腆了。

  光看面前的鞋子,俞知乐总觉得,不止是高跟鞋、皮鞋,就是让吴功做更高难度的绣花鞋,他都能做的出来。